准备资料如下:
个人旅游签证
温馨提示:持申根签证者(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)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:比利时、 丹麦、 德国、 芬兰、 法国、 希腊、冰岛、 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 奥地利、 葡萄牙、瑞典、西班牙、瑞士、捷克、爱沙尼亚、匈牙利、立陶宛、拉脱维亚、马尔他、波兰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。 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。 无权要求必须签发商务签证。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,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。

小孩资料注意:
1、 经济依附人工作单位证明,原件(如申请人经济不独立,则必须提供。由经济依附人的雇主出具的证明信原件,说明经济依附人的姓名、职务、月收入及此次申请人的旅行费用由谁来承担。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笺纸开具此证明信,加盖公章,由负责人亲笔签字。并写明雇主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及负责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。如经济依附人已退休,则可提供 退休证复印件。)
2、 经济依附人工作单位证明/退休证,翻译件(若原件为中文,则须提供英文翻译件)
3、单方带小孩需公证委托书
4、18岁小孩提供出生证明公证+三方亲属关系公证(两个都需要外交部认证)
5、如在学龄儿童,则需要提供学生证明及学校放假信原件(中英文,需有学校抬头A4信纸,及领导签证,学校公章鲜章原件,可由我社提供模版)
客人须知:
1.抽查面试,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8-15个工作日(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);
2.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;
3.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,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。